请问在一般的医患纠纷中,未造成患者伤亡残疾,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吗?

您好:
一般情况下,如您的伤情可以达到伤残的标准,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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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,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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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医疗过错精神抚慰金的方法是,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来确定。如果患者残疾的,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;如果患者死亡的,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。法律依据: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五十条
医疗事故赔偿,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:
(一)医疗费。
(二)误工费。
(三)住院伙食补助费。
(四)陪护费。
(五)残疾生活补助费。
(六)残疾用具费。
(七)丧葬费。
(八)被扶养人生活费。
(九)交通费。
(十)住宿费。
(十一)精神损害抚慰金: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。造成患者死亡的,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;造成患者残疾的,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
第五十一条
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、误工费、住宿费,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,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。
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,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、误工费、住宿费,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,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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