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问一问不可以用作抵押的不动产有哪些

根据2021年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九条,不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:
(一)土地所有权;
(二)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;
(三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;
(四)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;
(五)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财产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九条
下列财产不得抵押:
(一)土地所有权;
(二)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,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;
(三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;
(四)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;
(五)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财产;
(六)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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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土地所有权,宅基地,自留山,自留地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等,当事人如果进行抵押的,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,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九条
下列财产不得抵押:
(一)土地所有权;
(二)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,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;
(三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;
(四)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;
(五)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财产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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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财产不能够抵押:土地的所有权;法律禁止抵押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;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公益设施;以及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、有争议的财产等。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五条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五条
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:
(一)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
(二)建设用地使用权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。
第三百九十九条
下列财产不得抵押:
(一)土地所有权;
(二)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,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;
(三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;
(四)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;
(五)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的财产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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