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不给离婚调解书怎么办?

法院调解书下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处理办法:1、如果调解书已生效,即双方当事人均签收的,一方不同意无效,婚姻关系自调解书生效时解除;2、如果调解书尚未生效的,即一方或双方尚未签收调解书的,人民法院应当终止调解,依法进行审理,如果确认感情双方破裂,应当准予离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,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。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、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。调解书由审判人员、书记员署名,加盖人民法院印章,送达双方当事人。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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